央廣網合肥10月11日消息(記者梁明星)蚌埠市近日出台新規,將嚴格控制門、急診輸液行為,並將靜脈輸液管理納入到醫院的全面質量管理體系之中。按照規定,原則上,16歲至60歲的患者,不得在門診輸液;其他年齡段需在門診輸液的,必須符合安徽省衛計委有關文件精神。
  按照規定,全市範圍內,鄉鎮衛生院、村衛生室、個體診所和社區衛生服務站未經審批,是不允許開展靜脈輸液服務的;規模較大,條件較好的衛生室確需開展靜脈輸液的,應該向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,備案後才可取得靜脈輸液資格。對於不執行或者變相過度輸液等違規行為將一查到底,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  從本月起,各級醫療機構每個月至少隨機抽查一周門、急診處方各50例,並對抽查處方進行點評,點評結果將納入到醫師個人及科室的績效考核內容。如果發現不執行、打折執行、變相過度輸液等違規醫療行為,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。  (原標題:蚌埠市出台新規:16至60歲患者不得在門診輸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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